(吴贞报道)12月10日上午,江西省肿瘤医院检验科组织全科人员召开晨会,传达了教育部等七部联合下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通知。
会上,科秘书王勋松向全科人员解读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具体内容。通知中明确指出了广大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时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并要求有关单位建立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机制,对违反“五不准”行为视情节做出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近年来,随着医疗事业的蓬勃发展,科室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都有所提高,本次学习旨在让所有人认真贯彻《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的通知精神,提高自身的思想认识,弘扬科学精神,端正学风,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加强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在发表高质量论文过程中,严格按照“五不准”要求,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