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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服务

门(急)诊相关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2-07-12 09:23: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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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保患者挂号费用如何报销?

答:持医保卡挂号,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三级医院13元/次的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门诊诊察费实行即时结算,参保人只需要支付个人应付费用。城乡居民医保进入大病保险后13元/次的诊察费需患者持发票至医保局报销。


二、医保患者预约挂号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报销,医保患者可以网上选择预约挂号,先不支付费用,按约定日期提前半小时持医保卡到自助机或人工窗口取号时支付费用。


三、医保患者最多可以开多长时间的药?

答:门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天,急诊不超过3天,慢性病可开1个月药量,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开3个月。


四、如何补办医保卡?

答:市本级医保卡,准备好住院收据、患者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告知为住院患者需加急办理) ,旧医保卡(需换新卡者),一寸彩照1张至南昌市人社公共服务中心。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北大道369号。

省本级医保卡,准备好住院收据、患者身份证原件、代办需携带患者及代办人身份证(告知为住院患者需加急办理)一寸彩照1张至省社保中心(电话12333)。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北龙蟠街99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4层。


五、医保门诊挂号如何作废?

答:在窗口、自助机上挂号需作废的都只能在窗口柜台办理,收费员根据医保挂号时中心返回的结算单号来作废中心端的门诊挂号收费记录,退回患者医保卡支付部分费用。


、急诊抢救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患者急诊抢救后再入院治疗的急诊费用(现金支付)可在医院享受报销,需在办理入院后,持以下材料到医保部办理:急诊发票原件、住院押金单、身份证、医保卡。


七、参保人员在挂号时,系统提示“红名单”(即医疗保险待遇封锁)?

答:提示“红名单”可能原因有:①所在单位或本人未及时缴纳医保费用,导致暂停参保;②本人发生参保类别身份的变更;③70岁以上居民或享受低保户人群未开通导致暂停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