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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服务

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发布日期:2022-07-12 09:19: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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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人员可以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5.其他符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如短期出差、旅游、探亲等突发急症人员。


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哪里的标准?

1.就医地目录: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2.参保地待遇:执行参保地的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等政策。

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负责异地就医医疗行为、费用合理性监管和医疗费用具体审核等事项。


三、异地参保患者住院费用直接结算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参保人需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2.入院48小时内在住院部一楼收费处刷社保卡登记。

3.就诊医疗机构能够成功读取异地就医社保卡的患者信息。


四、异地安置人员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经办机构 对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五、转诊转院到外地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1.省本级机关、企业医保患者转往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需填写《转外就医申请表》,经医院就诊科室主治医师和科主任出具意见,再由医保办审核,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登记。

2.市职工、居民医保患者直接持本人社保卡、身份证至南昌市医保局咨询办理。